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3]3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8
实施时间: 2003-7-2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460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件执行期限遵照财政部规定执行。对于2002年10月1日以后实际征收的应免税款可以实行抵、退政策。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11年1月17日
我需要查材料
相关法规  
财政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边贸进口越南水果税收政策执行 财税[2003]80号 2003/4/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财法[2000]14 2000/7/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 桂地税发[2003] 2002/12/3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 渝地税发[2001] 2001/1/1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皖财税法[2003] 200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 桂地税发[2002] 2002/11/22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3/9/22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2006/6/7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 渝地税发[2003] 2003/10/1
湖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鄂财税发[2006] 2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