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1]14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1
实施时间: 2001-8-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6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为加强我省D类企业的管理,严防骗税案件的发生,对全省列入D类管理的企业,实行每半年退税一次。先由企业将退税资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退税机关初审,再逐级报送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退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 湖国税办[2008] 2009/11/1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 内国税出字[200 2001/8/30
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 鲁国税发[2000] 2000/2/2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 京国税函[2005] 2005/2/1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 苏国税发[2004] 2004/6/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 福建省国家税务 2015/5/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 赣国税函[2006] 2006/10/2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有关税务处理事项告知书 2013/4/2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 晋国税函[2002] 2002/10/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补征税有 苏国税发[2002] 200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