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69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1
实施时间: 2003-8-2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2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分局应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新思路,通过改革创新来完善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机制,结合我局为我市大企业提供税收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向涉外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更为专业化的纳税服务,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各相关检查分局应高度重视涉外税收收入的分析与预测,对重点税源户的税收收入实施动态监控;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和缴纳税款出现异常的情况应及时分析,并将分析材料于季度(月份)结束后5日内报送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处。
  三、各分局应认真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建档工作,各征收分局为检查分局建档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同时,各分局应严格进行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批(核准),做好相关跟踪管理与涉税信息的收集工作,完善涉外税收数据库,提高涉外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益。
  四、各相关检查分局应扩大《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推广实施范围,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做好税务检查和追缴欠税工作。涉外检查分局应做好反避税信息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探索反避税工作的新领域。
  五、各分局应稳定涉外税收专业人才工作岗位,加强以提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重点的培训工作,拓宽涉外税收工作人员的培训渠道,注重学用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 皖国税发[2000] 1999/7/1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的几项优 湘税发[1991]55 1991/11/1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废止后 湘地税发[2002] 2002/3/2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 渝国税函[2004] 2004/2/13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 对外贸易经济合 2001/5/3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无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税收管 黑国税函[2007] 2007/3/29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 陕商发[2018]13 2018/4/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 京地税征[2006] 2005/9/26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 渝国税函[2001] 2001/2/7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 深国税函[2004] 20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