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10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6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函[2003]5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税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路桥通行费收入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1]16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
  省局通过此补充通知着重明确了集中征收税款的有关适用税率和划分问题,对超出我市区划范围的高速公路、桥梁路桥通行费收入的税收征管将产生一定影响。鉴于广深、深汕高速公路深圳段税款由省内其他市、县税务机关集中征收后分别划给福田征管分局、大工业区征管分局入库,相关分局应及时与同其他市、县负责集中征收的单位取得联系,需要重新办理或调整委托代征手续的要尽快落实,确保其实际征收的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路段比例足额划回我市。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6] 2016/1/2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博罗至深圳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 粤办函[2012]56 2012/8/23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 2021/12/1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 闽国税发[2003] 2003/5/3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 国办发[1994]10 1994/11/9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 藏国税发[2002] 2002/4/2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还贷高速 浙财综[2022]24 2022/8/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京地税征[2014] 2014/1/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9] 200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