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农发[2010]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8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本市2009年底前已按小城镇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统筹基金列支。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退休[职]人员养老金 沪劳保养发[199 1999/7/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 沪人社农发[200 2009/1/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按照本市小城镇社会保 沪劳保养发[200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