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1]105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1
实施时间: 2001-7-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3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方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标准为:由同级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审查的重大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退税、抗税等社会影响大、征纳双方争议较大的税收案件;各级审理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审理的同级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的税务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各市、县地方税务局为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各级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按上述标准移交同级审理委员会的重大税务案件达不到上年案发数10%的,须报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研究下调标准。
  二、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要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三、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要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辖区上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计表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 吉国税发[2003] 2003/9/1
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4/6/1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 浙地税发[2003] 2003/4/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权限及 内蒙古自治区国 2015/2/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的通 2014/9/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8/4/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 重庆市地方税务 2017/6/1
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21/8/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