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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系统2004年度人工费用分解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5]1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8
实施时间: 2005-4-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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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系统2004年度人工费用分解情况(明细表附后)转发给你们。其人工费用含工资、劳务费及工资附加项目,附加项目中包含提取的三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费用项目。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系统
  2004年度人工费用在分解数内据实列支。希知照。
  附件: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系统2004年人工费用分解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工资     劳务费  附加项目  小计
  省本部    2268.45  268.18  558.43  3095.06
  福州分公司  1180    1065.15  776.66  3021.81
  莆田分公司   276     348     147.75   771.75
  泉州分公司   588.90  1246.69  369.92  2205.51
  厦门分公司   497     625.27  270.16  1392.43
  漳州分公司   633     901.62  409.45  1944.07
  龙岩分公司   400     449.54  265.20  1114.74
  三明分公司   426     529.31  261.41  1216.72
  南平分公司   565.05  557.27  371.84  1494.16
  宁德分公司   628     361.07  347.91  1336.98
  肖厝分公司    45.38    8.26   28.10    81.74
  厦门燃料油    29.37    0     8.28    37.65
  油轮运输公司  425     325     205.68   955.68
  全省合计    7962.15  6685.36  4020.79  18668.3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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