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20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5
实施时间: 2000-8-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9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0]56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抓紧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这项工作州顺利进行,各级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税政部门牵头,主管领导亲自抓。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凡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按照总局文件要求的时间、方法、步骤和内容,对本地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的发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
  三、各市税务机关要将本地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报告和统计表,于9月5日前上报省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妥善保 川国税发[2001] 2001/3/1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 鄂国税发[2006] 2006/11/2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 京国税函[2003] 2003/9/1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 青国税发[2013] 2014/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深国税发[2002] 2002/3/13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 云国税函[2003] 2003/7/1
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 浙价服[2009]19 2009/7/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2/12/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 深国税发[2003] 2003/10/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管理试行 冀国税函[2003]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