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0]1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4
实施时间: 2000-8-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4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国税发[200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法监督是执法上水平的关键措施,税收执法检查做为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必须要加大力度,体现实际效果。今年的全面执法检查已经开始,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规定组织实施,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制作《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详细指出错误执法行为,规定期限整改,被检查单位要在限期内执行并向检查单位报告结果,不能只查不纠、不改。各级地税机关还要根据本地税收执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搞好专案执法检查。各市局要于1月10日前将上年度的执法检查情况报省局(法规处)。
  附:《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
  行政执法正通知书税检纠字(____)第___号
  ______________局(所)
  在________(期间)________对你单位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税收执法中存在__________问题。根据__________(引用法律依据)规定,限你单位于________前,_____________(纠正形式)_________并于执行完毕后十日内报告执行结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 京地税法[2010] 2010/4/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执法检查 鄂国税发[2002] 2002/5/27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 甬国税发[2004] 2004/12/2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2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2] 2002/8/1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补充 湘地税函[1997] 1997/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 冀国税发[2000] 2000/11/1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归口管理实施办 鄂国税函[2003] 2003/7/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 晋地税政发[200 2000/12/2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专项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5] 200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