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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4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6
实施时间: 2000-2-1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1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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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如下内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有关报表的填报,仍使用《CRPG》报表软件,所有报表放在广域网服务器/省局下传退税处/CRPG里,请及时下载。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应于清算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4月15日前)将书面报告和附表1-3、10报送省局。书面报告中要详细说明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有具体的数字。
  三、清算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去年的办法对各市的清算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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