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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41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1
实施时间: 2003-7-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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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辖市局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找出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和存在问题,研究制订堵塞漏洞的具体办法,并于8月15日前将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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