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办[2003]2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8
实施时间: 2003-4-2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8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税办[2003]62号)转发给你们。各市计统部门负责调查表的上报工作,税政部门应积极配合。该调查表为半年报,上半年的数据报送时间为7月8日前,下半年的数据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8日前。报送格式为EXCEL文件。请各市抓紧布置,确保数据按时上报。
  附件: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内地税发[2003] 2003/9/19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 国税函[2006]23 2006/3/2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 云劳社办[2007] 2007/7/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 赣国税发[2006] 2006/3/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 渝地税发[2003] 2003/10/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劳动和社会 辽地税发[2004] 2004/7/2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 大国税发[2006] 2006/6/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 黔国税函[2002] 2002/8/14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 青国税函[2004] 2004/9/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就业若干税收政策 藏国税发[2003] 2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