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3]5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3
实施时间: 2003-5-23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3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和《财政部关于多征属中央收入的所得税退库问题的通知》(财预函[2003]2号)规定,现将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和退库程序以及多缴税款审批退库权限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范围,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所造成的结算退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产生的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二、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先将欠缴税款及滞纳金从应退税款及应付利息中抵扣,抵扣后尚有应退税款,按抵扣后的余额办理退税。
  三、小额税款退税的应付利息退付现金的,税务机关应视同小额税款退税办理。
  四、多缴税款审批退库权限在财政部没有新的规定前,暂按谁征收谁审批退库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分)地税局负责审批退库。
  五、为加强预算收入的管理,对多缴税款退税及应付利息,应由县、市、区(分)地税局开具“收入退还书”并送国库办理退库。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正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办结时 山西省国家税务 2015/6/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多缴税款退库管理工作 冀国税函[2001] 2001/12/6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金库 穗财库[2002]42 2002/5/28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云财预[2002]49 2002/3/1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 京国税函[2002] 20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