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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变动涉及到税收票证的填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3]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
实施时间: 2003-1-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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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由于2003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2002年版)变动较大,涉及到企业所属行业编码的调整、税收票证的填写以及税收会统报表的编报,为确保2003年会统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到企业所属行业的变动,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于2003年1月底以前进行调整。
  二、各地正在使用的征管(开票)软件要严格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执行。
  三、对于手工填写的税收票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品目名称,要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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