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省分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减应税营业额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11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请求冲减存量应收利息的函》(建湘函[2002]58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8号)的规定,同意你行系统在2002年底以前的应纳税营业额中冲销2000年底以前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23433万元。各市、州、县冲销数详见附表。
  你行下属各基层纳税银行在冲减应税营业额时,应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2000年末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湘地税发[2002]76号)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核确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 京地税企〔2003 2003/9/3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应收未收利息 湘地税函[2002] 2002/12/16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保证金利息处置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1]12 2011/12/14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 湘地税函[2004] 2004/3/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 湘地税函[2002] 2002/12/1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储蓄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 深国税告[2007] 2007/8/1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已税应收未收利息收入 鲁国税函[2001] 2001/12/2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应收未收利息 湘地税函[2004] 2004/7/2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 鲁国税发[2000] 2000/9/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集团公司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桂地税字[2009] 200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