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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巴中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3]24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
实施时间: 2003-1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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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巴中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的请示》[巴市国税发[2003]180号]收悉。经审查,四川省巴中市川东饲料厂等5户饲料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4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要求,同意免征2003年度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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