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变更储蓄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汇总报送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函[2003]2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8
实施时间: 2003-5-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7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报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相关资料的通知》(国税所函[2003]11号)要求,从2003年2季度起,各地上报区局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汇总表》(国税发[2002]7号附件2)由原每半年一报改为按季上报。要求各地于每一个季度终了后20日内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同时报送区局,电子文档有EXCEL格式通过FTP放在区局centre\所得税目录下。为确保报表报送质量,现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本期结付利息额、扣缴所得税额和扣缴税款人次应汇总填写本期累计发生额;本期期末储蓄存款余额应填写本期期末时点数。
  二、应如实填写教育储蓄和其他专项储蓄,如没有发生额,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原因。
  三、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望各地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报告、报表工作,今后,区局将加强对报表准确性的检查和考核。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 粤地税函[2009] 2009/11/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储蓄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鄂国税函[2000] 2000/6/7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临时经营在税务机关代 宁地税发[2008] 2008/9/1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厦地税函[2004] 2004/7/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职工 辽地税函[2004] 2004/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 大地税函[2008] 2009/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 甘地税[2000]96 2000/11/23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成地税函[2006] 2006/9/6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我省高等院校个人所得 黑地税函[2007] 2007/4/6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 桂地税发[2006] 20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