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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省属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发文文号: 云国资企管[2006]298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8-25
实施时间: 2006-8-2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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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积极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积极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云组发〔2006〕10号),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提出在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省属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学习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省属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立足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在省属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有利于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企”战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实现工业强省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各企业要深刻领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重大意义,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积极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推进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省属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分层次、分类型的人才培养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创新能力,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市场驾驭能力强,具有战略眼光的优秀企业家;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人员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着力强化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加速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大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企业人才队伍。
  省属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主要任务是:集团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下属企业领导人员5年内完成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2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中,参加组织调训的时间不低于20天。其他管理人员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积极推进企业人才大规模培训,着力提高企业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省属企业要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设。根据各类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加速提高企业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一)开展工商管理培训。较系统地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工商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和业务骨干的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省国资委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00人。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业务培训和讲座,学习和更新知识。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工作大局,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探索开展董事、监事培训。每年省国资委与省企业人才开发协会和有关培训机构合作,结合省属企业的实际情况,举办5-10期短期国内外培训或学习考察,培训学员500人左右。
  (三)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西部之光计划”、“省院省校合作”、“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训”、“省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培训班”、“企业领导人员境外研究班”等项目的实施工作,按要求完成学员选调计划。
  (四)各省属企业要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提任培训的时间一般不低于10天。要组织好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各类培训,采取单位自行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确保本企业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完成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
  (五)开展企业“学先进、谋发展”感受教育培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企业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确定一批先进典型,作为感受教育培训示范点,组织企业各类人员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和参观交流。
  (六)开展“菜单式选学”培训。省属企业要适应教育培训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逐步建立适合企业人才队伍实际的“菜单式选学”培训模式。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企业自己组织或与其他实力较强的培训机构合作,根据培训机构的专业特长和人才培训的需要提出培训菜单,培训对象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单位结合工作安排统筹制定“菜单式选学”参训计划并与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七)探索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资质评价认证培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精神,省国资委将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者资质评价制度的建立,提出省属企业开展经营管理者资质认证培训的意见,推动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在省委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主管。省国资委重点抓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及后备人才、部分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省属企业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内设机构、下属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加强评估,监督检查。在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脱产培训制度、计划调训制度、计划申报制度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人员述学、考学、评学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和在职自学制度等符合企业实际的教育培训制度。通过评估考核和检查监督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工作创新。探索建立适应新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的管理办法,对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量化考核和管理,将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评优。
  (三)保障经费,合理投入,提高效益。各企业要把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不断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为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形成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格局。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降低培训成本,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效益。
  各省属企业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具体意见,周密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企业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请及时报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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