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4]4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0
实施时间: 2004-2-1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4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6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涉外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使大家在短期内尽快熟悉和掌握新申报表各填报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填报要求,以确保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把亏损企业作为汇算清缴审核的重点。同时,要高度重视对亏损企业亏损原因的调查分析,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各区县(市)局至少应解剖1户本地区连续亏损3年以上企业,详细分析其亏损原因,并作为案例于2004年6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各单位在布置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仍应提倡纳税人采用先进的电子申报方式,并加强电子申报培训,提高电子申报率。
  四、今年总局结合修订新所得税申报表,对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缴软件进行了修改、升级,市局拟于2月底前组织有关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汇缴软件进行培训。
  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各地要随时注意了解、收集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和软件运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市局。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该项工作是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所要求的5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工作总结要多列举典型事例或案例,以具体实事说明问题。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于2004年6月20日前上报。同时将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汇总数据从98.16.16.2/SWC/各区县(市)局文件夹/UP上传送上报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监事、经 000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京国税发[2002] 2002/1/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版外 豫发改外资[202 2022/2/7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 沈国税发[2005] 2005/11/2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绍市国税所[200 2006/1/26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辽地税函[2008] 2008/1/7
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鼓励外商 新地税一字[200 2001/4/2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 皖国税函[2003] 2003/3/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际税务司关于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 粤地税函[2005] 2005/4/6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