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函[2002]2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3
实施时间: 2002-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4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9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4号)规定,2001年度国家邮政局向内蒙邮政局拨付的“收支差额”1085350万元准予其在2001年度向所属邮政企业分摊(见附表)用于弥补亏损,对弥补亏损后的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内蒙古邮政局2001年度向所属邮政企业拨付“收支差额”审批表。
  内蒙古邮政局2001年度向所属邮政企业拨付“收支差额”审批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 云国税函[2001] 2001/3/2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 云国税函[2003] 2003/4/2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 浙国税所[2003] 2003/6/6
关于确认国家邮政局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09]124号 2009/9/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 苏国税函[2005] 2005/1/2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 渝国税函[2000] 2000/3/2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 浙国税所[2000] 2000/3/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 鄂国税函[2000] 2000/3/22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 黑国税函12002] 2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