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稽字[2002]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3
实施时间: 2002-3-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3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国税发[20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地结合实际,对照《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进行有关的岗位人员设置,可以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但每项工作都应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到位。各地在4月30日前将岗位设置情况、有关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区局通讯服务器“Cenrte\稽查\协查工作文件”下。
  二、区局将按照《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及《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的要求对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月常各项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对于不认真进行协查,不按时回复协查结果,不及时上报协查系统统计表及动态分析报告的地区,一经发现,区局将对该盟市国税局进行通报。
  四、协查监控管理岗位负责进行分析的各类分档、汇总统计表在“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支持网站(网址:http://130.9.1.248/)”或“金税工程信息发布系统(网址:http://130.9.1.21/)”上,请各地每月及时下载。
  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区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系统的通告 2013/1/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 晋国税函[2003] 2003/2/2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9月份金税工程抵扣联数据采集 甘国税明电[200 2002/9/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税工程有关工作的紧急 川国税函[2001] 2001/8/2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 黑国税函[2001] 2001/10/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金税工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2000]21 2000/12/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有关出口退税问题 桂国税发[2001] 2001/7/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年金税 渝国税发[2002] 2002/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 桂国税发[2002] 2002/7/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 黑国税函[2003] 20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