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35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1
实施时间: 2000-11-2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0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75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车辆购置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00年12月20-日前将省局第一批分发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放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确保车辆购置税如期开征。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领用、开具、保管、销毁等制度,完善各环节的手续、资料,切实加强管理。
  三、各地要调查前三年机动车辆销售情况,预计2001年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需求量,于2001年2月10日前报省局征管处。
  四、有关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管理办法,省局将进一步明确。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 鄂国税函[2005] 2005/11/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3] 2003/12/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2004年度车辆购置税退税问题的批 鄂国税函[2005] 2005/3/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国家税务 京国税函[2004] 2004/12/2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 云国税发[2007] 2007/6/2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 粤国税电[2004] 2004/1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票证使用问题的 桂国税函[2007] 2007/5/10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 国家税务总局工 2024/2/23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车辆购置税若干税政业务问 深国税函[2005] 2005/1/20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函[2005] 200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