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函[2001]2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4
实施时间: 2001-12-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5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如期完成所有加油站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工作,并要切实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和使用管理,严防虚开问题的发生。
  二、各地务于2002年1月5日前,将加油站户数分经济类型及隶属关系统计上报区局流转税管理处。逾期报送的,区局将按照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甘国税函发[200 2002/4/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豫国税发[2002] 2002/6/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嘉业购物中心申 粤国税函[2005] 2005/7/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 苏国税发[2006] 2006/4/2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粤国税函[2001] 2001/7/2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 晋国税发[2003] 2003/7/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赣国税发[2001] 2001/8/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豫国税函[2003] 2003/7/30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 黑国税联发[200 2000/10/27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 沈国税发[2003] 20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