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4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
实施时间: 2005-3-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6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自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全国出口退税进度明显加快,基本实现了“旧帐要还、新账不欠”的目标。与此同时,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如总局近期查处的“夏都”案件,发现江西部分地区的企业存在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嫌疑。鉴于我省也有骗税苗头出现,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这一动态,在抓紧出口退税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防范骗税。紧紧围绕防骗工作,各地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出口企业防范骗税的宣传,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律,坚决杜绝“四自三不见”业务的发生。
  2.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管理部门要对其生产能力、资产规模、出口增长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是否存在生产能力与其出口货值不符的情况,对委托异地企业加工的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疑点的要进行重点检查。
  3.各地在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管理中,对于新办企业,必须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并且在相关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办理退(免)税;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办理退税的外贸企业,要及时使用增值税稽核信息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收缴已退税款。
  4.加强对出口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的分析,特别是要分析《通知》中指出的敏感地区(如江西、茂名),敏感货物(如以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品)、重点口岸、重点企业、新办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凡发现出口数量增长迅速或出口业务量不均衡(如一年中只有两、三个月申报,其它月份零申报或不申报)或高报出口成交价的情况,要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实有关情况,若对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疑问的可通过稽查局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函调。
  5.各地要加强审核外贸企业从非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的情况,避免因政策变动给骗税份子可乘之机。
  各地对出口企业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当地稽查部门取得联系,配合查处,同时及时上报省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 琼国税发[2004] 2004/3/8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豫财税政[2004] 2004/8/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浙国税进[2002] 2002/1/1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出口货物劳 温国税发[2013] 2013/4/1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 鄂国税函[2008] 2008/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 冀国税发[2000] 2000/9/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桂国税发[2008] 2008/12/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 京国税[2000]14 2000/8/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 皖国税发[2006] 2006/3/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 冀国税函[2002] 20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