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函[2001]1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3
实施时间: 2001-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6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办理有关税收事宜,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管理职责。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证券营业部、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包头东河区营业部均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 粤国税函[2006] 2006/8/2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 鲁地税所字[199 1994/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冀地税发[2000] 2000/3/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 桂地税发[2001] 2001/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 皖地税[2006]字 2006/6/1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深国税发[2000] 2000/6/20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7年度企业 2018/4/2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 浙地税函[2008] 2008/10/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国税函[2003]79 2003/7/7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唐山冀东线缆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减 冀地税函[2004] 200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