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5]4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5
实施时间: 2005-2-5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8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税收管理体制调整后,部分单位询问纳税人税务登记所在地与其拥有的房产、土地不在同一区范围内,应在何地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便于征管,简化程序,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在市区范围内,纳税人税务登记所在地与其拥有的房产、土地不在同一区范围内的,由实际拥有产权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保税区、开发区)、大榭开发区、鄞州区、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报告市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冀国税函[2004] 2004/1/5
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7号 2018/10/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冀财税[2006]4号 2006/1/18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若干 沪税政二[1987] 1987/1/8
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 2020/10/3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继续组织申报新建或改建工业企 2020/9/18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 2022/12/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 2018/1/1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税收政 青地税三[1998] 1998/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派遣企业营业税 新地税函[2008] 200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