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2]23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18
实施时间: 2002-9-1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0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文中第一点规定,我区保险业营销员(非雇员)每月可扣除的营销费用比例为25%。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 深地税发[2009] 2009/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 桂地税发[2003] 2003/5/15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沈地税函[2005] 2005/7/12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 陕财税[2011]71 2012/1/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赣地税发[2005] 2005/10/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云地税一字[200 2007/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使用问题的通 大地税告[2016] 2016/7/2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通讯补贴收入征免个人所 内地税字[2007] 2007/1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和免征额度 大地税发[2006] 2006/3/1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全员 冀地税函[2006] 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