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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吉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税协发[2009]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10
实施时间: 2009-12-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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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吉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税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向省税协反映。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吉林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和开展中税协部署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定范围
  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09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并符合其它相关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申报认定A级,AA-AAAAA级亦可按条件申报。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5日,召开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工作会议,动员部署认定工作。
  (2)自测申报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31日。符合等级评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及具体标准,进行自测自评打分,申报相关等级,填写《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见中税协发[2009]029号文附件2),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省税协审核。
  (3)审核公告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省税协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组织人员对申报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核(随机抽取10户完整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档案书,包括:委托协议书、业务流程、工作底稿、三级复核、业务报告书等)、考察、打分;召开会长办公会对考核考察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被认定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告认定等级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4)认定总结阶段:2010年6月30日前,省税协对本次认定工作做出总结,并将获得等级称号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和材料一并上报中税协。
  三、认定标准
  自测自评和考核考察打分,依据中税协《关于颁布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标准:认定标准为执业资质(10分)、经营规模及业绩(50分)、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20分)、内部管理(20分)四大项计100分。
  执业资质项中分4个小项,其中有一小项不符合规定的本大项不得分;经营规模及业绩项中分3个小项,其中合伙性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得少于3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公司性质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得少于5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万;年经营收入都应达到100万以上,其中有一小项不符合规定的本大项不得分;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项中共分5小项,其中每一小项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内部管理项中共分8小项,其中第4、7、8小项不符合规定的本大项不得分,其余各小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4分。
  等级考评认定采取百分制,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应在90分以上。
  四、申报材料说明
  (一)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标题加写A级两字;
  (2)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各一份;
  (3)银行开户行证明及验资报告;
  (4)税务师事务所中现有的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及从业人员名单复印件各一份;
  (5)上年度年检合格表复印件一份;
  (6)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各一份,09年度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可待报告出来后补交);
  (7)08、09年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8)09年工作报告一份,不超2000字,其中包括:基本情况、历年荣誉、09年工作业绩。
  (二)申请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塑料封皮一式三份上报,封面采用统一的报告书格式;第一页书写:x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级认定申报材料及年月日;第二页材料目录;以下按照目录排序装订。
  (三)表格及材料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无指定位置的一律在左上角加盖公章。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在全行业开展等级认定工作,对增加事务所的无形资产、增强竞争资本、取得市场和服务对象的认可,都是有效的措施和途径,各事务所应把等级认定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规范执业水平。
  2.要积极参与。符合认定条件的事务所要按条件、按要求积极申报;暂不符合条件的事务所,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业务,提高经营收入;另一方面要在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等方面下功夫,尽快具备其他等级认定条件。
  3.要杜绝弄虚作假。对虚假申报,一经发现,取缔认定资格,全省通报批评。
  六、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省税协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审核小组:
  组长:苏严
  副组长:杨学国、任利军、韩闯
  成员:苏亚杰、武志枫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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