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发[2000]1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11
实施时间: 2000-1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4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财政局,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区的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我区定为800元。
  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标准,我区定为800元。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 桂地税发[2000] 2000/6/23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2018/7/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苏地税函[2005] 2005/7/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 大地税告[2016] 2016/10/1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 2018/3/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内地税发[2001] 2001/7/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邮政局关于开具寄送个人所得税完 黔地税发[2006] 2006/12/22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退休职工反聘取得收入计征 桂地税函[2001] 2001/3/2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在邮局设立工资帐户的个 京地税个[2002] 20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