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函[2000]5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31
实施时间: 2000-3-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9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参照执行。
  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认定、管理和税款征收,各地仍按照区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分类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减免税管理上,按照该文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按纯益率征收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 京财税[2006]24 2006/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风汽车公司缴纳 鄂国税函[2002] 2002/4/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4] 2004/2/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内地税字[2003] 2003/1/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国税函[2003]79 2003/7/7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 津地税所[2008] 2008/3/13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 武国税函[2006] 2007/1/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 晋地税所发[200 2000/3/20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杭地税二[2006] 2006/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京国税发[2007] 20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