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字[2000]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4
实施时间: 2000-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4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的申请》(内国信财字[1999]22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在1999年内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二、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后,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且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额,在计算所得税额时允许税前扣除。
  附:实行工资同效益挂钩企业名单
  1、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2、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3、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4、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5、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呼盟分公司
  6、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7、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
  8、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锡盟分公司
  9、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乌盟分公司
  10、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伊盟分公司
  11、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巴盟分公司
  12、内蒙古国信通信有限公司阿盟分公司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呆账损失税前 粤国税函[2004] 2004/3/2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豫国税发[2009] 2009/1/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 浙国税所[2005] 2005/11/14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唐山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等2户 冀地税函[2004] 2004/3/1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 津国税所[2000] 2000/10/9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2]15 2022/12/3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 粤国税函[2005] 2005/6/1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总工会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 浙地税二[2000] 2000/1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呆账损失税 粤国税函[2005] 2005/5/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阳江分行2005年度呆账损失 粤国税函[2005] 20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