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明电[2003]14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8
实施时间: 2003-4-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7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最近,省内有些地区通过纳税检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手续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倒卖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开,骗取抵扣税款,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于2003年7月1日前停止使用,不排除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做案的可能。因此,省局再次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我省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平稳过渡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对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结合纳税申报,了解和掌握专用发票使用情况,对超常要求增加分数的纳税人要认真审查审批,验旧领新,加强管理。
  三、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以后,各基层税务机关要严格缴销已发售的手工版专用发票。同时做好内部手工版专用发票清理、登记与封存(待通知后处理)。
  四、要密切注视和防止以假丢失、被盗等形式隐藏手工版专用发票后进行虚开活动,在10月1日前骗取抵扣税款。如有发现情况,应立即报告。
  五、结合近期省内发现的虚开、倒卖假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抵扣税款案件的情况,各市、县国税机关要对本辖区管理使用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出问题。省局适当时候拟派工作组到一些市县进行抽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 2018/5/1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 皖价服[2009]14 2009/7/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浙国税流[2004] 2004/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 京国税发[2002] 2002/3/1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 京国税函[2003] 2003/9/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 桂国税发[2007] 2007/1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有关问 晋国税函[2002] 2002/1/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 京国税函[2004] 2004/5/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 京国税函[2008] 2008/3/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 渝国税发[2003] 200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