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19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7
实施时间: 2004-9-1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2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及变更手续时,应先由县局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有关情况,认定其应适用的退(免]税办法,再报送市、州局退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由各市、州局根据附件格式自行印制和使用。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481号],各市、州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每月及时将新增、变更企业的情况通知同级信息中心。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升级的通知 2013/3/2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 冀国税函[2004] 2004/7/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证有关问题的 鄂国税函[2001] 2001/12/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口退[免 川国税函[2004] 2004/7/21
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0001/1/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有关货物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 甬国税函[2010] 2010/2/21
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7]17 2017/5/2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 鄂国税函[2006] 2006/3/22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 税总函[2020]28 2020/2/2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出口退[免]税业务审核、审批操 冀国税函[2007] 20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