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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和绵阳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8]2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4
实施时间: 2008-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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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财政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拓展商业零售业务,于2007年1月成立全资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专门从事商业零售连锁经营业务,经营品种除长虹产品外也包括其它货物。该公司分别在成都和绵阳设立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商贸公司], 成都商贸公司管辖地域包括成都、攀枝花、泸州、宜宾、资阳、自贡、内江、眉山、乐山、雅安、甘孜、阿坝、凉山等市[县、区],绵阳商贸公司管辖地域包括绵阳、广元、巴中、德阳、遂宁、达州、广安、南充等市[县、区]。目前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下设八个连锁店[附件1]已开业,其它连锁店正在逐步建立中。
  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及所属的连锁店全部属于新办的商业零售单位,经营方式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9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中规定的与总部微机联网,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的规定。经研究,从2008年1月1日起,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及其所属的连锁店实行由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分别向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税收管理
  1.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所属各连锁店的税务登记在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各连锁店不再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原则上使用冠名发票,由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分别印制并在其所属各连锁店使用,目前各连锁店所需普通发票暂由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所在地国税机关配售。
  2.各连锁店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上报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认证。连锁店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分别注明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3.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与其所属各连锁店之间内调拨销售货物不开具发票,统一使用《χχ内部调拨结算单》[附件3],该调拨结算单不得作为抵扣凭证,对外销售货物一律按规定开具发票。
  二、新增、注销及变更连锁店的管理
  新增、注销及变更所属连锁店,应于办理、注销、变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由成都商贸公司或绵阳商贸公司填制《四川省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连锁企业所属连锁店新增减少及变更证明》[附件2],经省国税局审核确认后,传递给新增、减少及变更连锁店所在地税务机关和成都商贸公司、绵阳商贸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并通报省财政厅。
  三、成都商贸公司或绵阳商贸公司在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导致市、州间财政利益变化的问题,由省财政厅比照集中汇缴跨地区经营和分享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分享办法进行调整。
  四、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及其连锁店此前的增值税款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结算。乐家易连锁公司、成都商贸公司、绵阳商贸公司及其连锁店增值税结算检查,由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和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牵头组织,省国税局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五、成都市金牛区国家税务局和绵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接此通知后要分别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及其连锁店征收管理,并督促公司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如其经营管理关系发生变化,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税局 四川省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3]3号]及有关规定,应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1.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所属连锁店名单
  2.四川省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连锁企业分支机构新增减少及变更证明
  3.《χχ内部调拨结算单》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附件1
  成都商贸公司和绵阳商贸公司所属连锁店名单
  所属分部
  店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绵阳分部
  绵阳乐家易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大西门店
  绵阳市大西门
  潘德军
  13988178400
  绵阳分部
  绵阳乐家易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科学城店
  绵三路店40-26-28号
  向 涛
  13909019301
  绵阳分部
  绵阳乐家易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岷江西路店
  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307号
  孙 建
  13808108151
  成都分部
  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营门口店
  成都二环路西营门口
  白志军
  13688091263
  成都分部
  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府青路店
  成都市府青路22号
  白志军
  13688091263
  成都分部
  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炳草岗店
  攀枝花市炳草岗贰街房
  周 进
  13982333662
  成都分部
  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双楠店
  成都市龙腾路7号
  白志军
  13688091263
  成都分部
  成都乐家易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路店
  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 号附5号
  白志军
  13688091263
  附件 2 四川省实行预征清算企业分支机构新增注销及变更证明
  属性
  分支机构
  纳税人识别号
  公支机构地址
  主管税务机关
  新增、注销、变更时间
  新增、注销、变更原因
  新增
  注销
  变更
  总机构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新增:包括新建、收购等。新增请附新增批复、协议等
  2、减少:包括注销、出售等
  3、本表一式五份。总机构、分支机构及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省直分局,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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