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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1]10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10
实施时间: 2001-4-1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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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十日
  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56号)的精神,结合万州区行政体制和国税工作的实际,制定区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改革的目标:明确管理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制完备、办事高效、运转灵活、行为规范的税收征管体制。
  (二)改革的原则
  1、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按照有利于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明确区局的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机构的职能分工,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2、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调整机关的组织结构,精干内设机构;精兵简政,优化结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基层一线力量。
  3、完善机制,增强活力。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公务员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考核上岗、交流轮岗等制度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公务员轮岗力度,逐步建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4、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区局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做到统一的政策和灵活的措施相结合。
  二、职能调整
  (一)加强区局的征收管理职能。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逐步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征、管、查体系,依托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
  (二)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纳税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不作为一级独立的税务机关。
  (三)区局税收信息化、后勤服务等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
  (四)区局与所办的中介服务机构已经脱钩,今后,凡应由社会自我管理的社会性事务,交给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万州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万州区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区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万州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区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万州区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局税收会计、统计、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八)负责区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区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区局税收科学研究和税法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和万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四、机构设置按照上述职责,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机关设6个行政科(室)、21个征管机构、2个事业单位。
  (一)行政科(室)
  1、办公室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税收科研、调研、税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本级和市局转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税政管理科负责由国税机关征收管理的各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组织安排各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有关企业的财务制度管理和监管工作;负责出口专用缴款书的管理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
  3、征收管理科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缓税的审批工作;管理普通发票;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的征收管理;组织征管软件和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进行税政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调查研究;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各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
  4、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缓税、欠税统计核算;负责税收票证、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5、人事教育科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奖惩、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和干部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科所长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奖励评先,精神文明建设的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党务、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6、监察室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职责。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廉政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内部审计和科所长离任审计工作。
  (二)征管机构
  1、征收管理分局负责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宣传送达和辅导咨询、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发售;交叉稽核、减免抵缓退税审批、重点税收管理;金税工程的防伪认证、逾期加收滞纳金和收缴补税罚款。完成区局下达的税收计划任务。
  2、龙宝分局:代管龙宝税务所、高笋塘税务所、双河税务所、龙沙税务所。
  3、天城分局:代管周家坝税务所、枇杷坪税务所、熊家税务所、塘坊税务所、李河税务所、分水税务所、余家税务所。
  4、五桥分局:代管五桥税务所、百安税务所、龙驹税务所、白羊税务所、新田税务所。
  分局受区局委托代管所在片区税务所。负责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管理职能中宣传送达和辅导咨询中的现场咨询辅导、发票发售、金税工程的防伪认证、退税管理中的税款退付;检查职能中稽查选案中的申报纳税稽核发现的大要案、纳税评估中的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逾期加收滞纳金和收缴补税罚款等。
  税务所的主要负责经济区划内纳税人的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纳税检查等综合性税收业务及集贸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由区局明确。
  5、稽查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局税收稽查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规定和办法,规范稽查业务工作;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涉税大案要案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组织或督促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协助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涉税案件。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研制和开发,组织应用软件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负责职工医疗保健、安全保卫和接待等工作。
  五、人员编制
  (一)行政编制万州区国家税务局行政编制为391人,其中管理编制43人,征收编制348人。
  局领导和行政科(室)人员使用管理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1名,处级非领导职数2名。
  征管机构人员使用征收编制。其中科(所)领导职数75名。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科级非领导职数的确定,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数的50%。
  (二)事业编制万州区国有税务局事业编制为41人。其中信息中心10人,机关服务中心10人,工勤人员21人。事业单位领导职数4名。
  六、机构改革的方法和步骤按照要求,从市局批准《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起,到2001年6月10日前结束。机构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动员部署阶段是搞好机构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机构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
  1、召开动员大会。传达重庆市国税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万州区国税局系统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思想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
  2、组织学习,统一认识。由各分局、税务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区县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1]56号)和市、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遵循机构改革的原则,经受改革的考验,为机构改革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宽,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
  1、调整机构。按照区局“三定”规定,进行区局各级机构设置和调整,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中,要注意工作职责的相互衔接,理顺关系,做到交接有序,平稳实施,保持工作的连贯性。
  2、做好定岗前人员分流工作。人员分流工作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事业,充实基层,优化结构”的原则进行。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提前离岗人员要先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提前退休人员申请表》和《提前离岗人员申请表》交党组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手续,不再列为定岗对象;清理清退在征管岗位上的临时助征员,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
  3、做好区局机关科长(主任)、分局长和税务所长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实行区局中层领导、分局、税务所领导职务全员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分两步进行,在机关机构调整的基础上,先在区局机关和分局,然后在税务所进行。竞争上岗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任命等程序,扎实有序地开展。
  4、做好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严格按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双向选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区局机关科室和征管分局、稽查局;第二步是龙宝、天城、五桥分局及其所在片区的税务所。在具体实施中应明确三点:
  一是区局机关的一般干部既可以在机关科室之间选择岗位,也可以在征管分局、稽查局内选择岗位;
  二是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可以在原本科室一般人员中选择,也可以在征管分局、稽查局和原龙宝、天城、五桥分局机关内选择;
  三是龙宝、天城、五桥分局及其所在片区的税务所原则上只能在本分局及其所在片区税务所内进行双向选择。一般干部双向选择要与交流轮岗相结合,区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和税务所领导在选定本单位人选时,选择的总人数不得超过区局对本单位的定编数,选择原单位人员比例不得超过80%。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定岗办法是:区局机关、征管分局、稽查局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情况,由人事科收集汇总后,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各科室岗位人员;龙宝、天城、五桥分局及其所在片区税务所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情况,由区局工作组收集汇总后,送交龙宝、天城、五桥三个分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岗位人员。
  5、建章建制,规范管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的要求,迅速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要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考核指标量化到每一个岗位,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实行目标管理。
  (三)第三阶段:总结组织召开机构改革总结大会,总结机构改革经验,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全区国税工作全面发展。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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