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5年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额度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个所便函[2005]1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
实施时间: 2005-4-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4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大连市统计局的2004年我市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额,确定2005年我市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额度为60000元;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五年四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 甬地税一[2001] 2001/10/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教育厅 2005/11/25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 穗地税函[2007] 2007/7/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取得所得减免征个人 宁地税函[2007] 2008/8/19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 金市地税政[200 2002/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 甘地税三[2002] 2002/9/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征管范围调整后征收个人 京地税个[2005] 2005/2/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 深地税发[2013] 2013/6/18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云地税二字[200 200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