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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代征重庆市支票鉴伪防盗查询入网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10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9
实施时间: 2000-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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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我局自代征支票鉴伪防盗查询入网服务费以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九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打击并抑制了利用支票进行的各种诈骗活动,有力地支持了市支票鉴伪服务中心的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由于地税系统征收任务日益繁重,市局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停止代征支票鉴伪防盗查询入网服务费。各区县(自治县、市)局开设的专用帐户一律取消,所使用的各种票据就地销毁,请遵照执行。各单位不得自行代征,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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