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10]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11
实施时间: 2010-2-1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6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法[2006]12号)相应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2号 2016/1/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 2002/12/27
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 [87]教计字177号 1988/1/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2013/1/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职工内部食堂征收营业税问题 内地税字[2000] 2000/10/17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2000]10 2000/1/1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减免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2022/1/3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鲁财教[2008]16 2008/5/21
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国科发政[2019] 2019/7/30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 中内协发[2009]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