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04]13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1
实施时间: 2005-7-2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8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属于提供加工劳务。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 国务院令第691号 2017/11/19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湘财预[2010]10 2010/3/30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娱乐业营 黑财税[2012]26 201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客运飞机腹舱联运 湘地税函[2005] 2005/5/20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9号 2015/3/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通信设备代维业务征收营 新地税函[2007] 2007/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国税函[2003]38 2003/4/9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邮政局转发《财政部 黔财税[2006]17 2006/6/1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财政 沪国税货[2011] 2011/11/24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 云经体系[2004] 200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