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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第四批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7]44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6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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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城、崇文、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名单的函》(京宣函[2007]29号)文件规定: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为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第四批转制企业。请你局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5]828号)文件规定,为三户企业办理相关的减免税手续。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四批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名单
  一、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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