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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2007年度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06]13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6-12-27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6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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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6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市评协)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业务报备汇总分析工作,业务报备质量较往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依然存在虚报、漏报、错报及不按规定格式、规定时间上报等现象。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执业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了解全行业为市场经济提供中介服务所做出的贡献,提高业务报备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报备表的准确性,提高报备表的使用率,现将2007年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的内容:各执业机构当期所从事的审计、验资、工程造价、评估等业务项目。
  二、填报的格式:每个项目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逐项填报。如“报告意见类型”、“项目类型”、“评估目的”等应根据各表指定的选项填列;收费金额应按照约定收费金额填报,存在多个项目统一收费的情况,应将收费金额单列到其中一项,并在其它项目的收费金额中标注与某一项目合收。
  三、报备的时间:每季度末次月15日以内。
  四、报备的方式:一律采取EXCEL表格式填报,并以网络传递方式报送。为保证报备格式的统一和适应汇总分析的需要,报备表格式在市注协网站上统一下载,机构不得自行设计格式。(市注协网址:)
  五、各执业机构应重视业务报备工作,参照业务报备内容建立相应的业务台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自觉完成报备任务,各执业机构上报的业务报备表应由执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存档,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市注协、市评协将对执业机构的业务报备资料进行检查,对拒不上报、虚报、漏报、缓报的执业机构,协会将采取行业惩戒方式处理,并将其列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
  电子邮箱:cqicpajgb@
  联 系 人:李霞  联系电话:67031028
  附: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报备表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报备表
  3、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业务报备表
  4、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报备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报备表.xls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报备表.xls    
3、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业务报备表.xls    
4、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报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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