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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金[费]征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23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1
实施时间: 2000-9-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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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费)征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基金(费)征收任务,省地税局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基金(费)征收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加强基金(费)征收工作的意见
  地税机构成立以来,各级地税部门在依法治税的同时,相继承担了社会保险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任务,广大地税干部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文化、教育、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基金(费)征缴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少数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收费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极个别地方地税部门对社会保险费还没有正式接交;征缴力度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社会保险费征缴率明显偏低,尤其是有的地方失业保险费平均征缴率不足40%;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有的地方基础资料不完整,费源不清,统计数据不一致、不及时;部门配合协调还需加强,有的地方不能及时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习惯于单兵作战,难以形成合力,使工作处于被动。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基金(费)征收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基金(费)征收工作的领导
  征收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地税部门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同时,做好基金(费)征收工作也是地税部门拓宽工作领域和提高工作地位,进一步发挥调控经济、维护稳定职能的重要途径。最近,省委、省政府领导再次强调,要把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放在与税收同等重要的位置,用同样的力度和态度,千方百计把这项工作做好。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坚持税费并重的原则,把各种基金(费)征收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尤其是在接手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的初期,工作重心要向收费工作倾斜。省政府在政府机构全面收缩、精简的机构改革过程中,批准省地税局专门成立基金(费)征收处,将基金(费)的征收职能正式赋予了地税部门,从组织上保证各项基金(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各市、地也可将各种基金(费)的征收职能适当归口集中,以便工作开展。暂不能集中的,无论现由哪个科(处)承担,都决不能放松基金(费)的征收工作,必须从组织、人员落实、岗位考核入手,确保基金(费)征收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完成各项基金(费)征收任务。
  二、加大落实力度,全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一)加大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征缴目标任务。1至8月份,除个别市、地外,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情况比较平稳,各级政府比较满意。对此,各地要克服松劲麻痹思想,继续加大征缴力度,维护征缴秩序,巩固征收工作成果。要加大清欠和考核力度,密切与劳动、财政部门的配合,将城镇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作为扩面征缴的重点,依法强制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特别是将有缴费能力的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尽快纳入征收范围,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和规定的比例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千方百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今年养老保险费的目标任务。
  (二)精心准备,积极稳妥做好失业、医疗保险费的交接和征收工作。按照省政府规定,从2000年1月起,全省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并确保资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按照全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交接工作。目前,已有11个市、地地税部门征收失业保险费,6个市、地地税部门开始征收医疗保险费。从征收情况看,医疗保险费由于面窄量小,征收效果较好。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由于企业效益差,缴费能力有限,征收难度大,征收效果很不理想,征缴率普遍较低,给全省统一接手征收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工作造成被动。因此,已经完成了交接工作的市、地地税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加大追缴欠费力度,采取税收的刚性征收方式提高征缴率。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扩面参保工作,进一步落实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参保资金,将各级学校和科研院所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尽快提高失业保险费征缴率。尚未接手征收的市、地地税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稳妥地做好交接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交接工作。现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在各市、地全面推行,各级地税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注意搞好登记、申报等环节的衔接,向当地政府提出合理的征缴计划编制意见,重点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征缴工作,保证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能够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启动。总之,各地务必要从一开始就要按照高起点、严要求的标准,使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步入正轨,保证全省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征缴率达到90%以上。
  (三)协调配合到位,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各地要积极参与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掌握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的动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密切与劳动、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交流,尤其是要注意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费收入计划的编审工作,掌握征收工作的主动权。
  三、继续抓紧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1至8月份全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进度很不平衡,达不到地方税收的平均进度,阜阳市任务完成不到20%,安庆市完成不到30%,铜陵市、巢湖市完成不到40%.因此,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建设的紧迫性和肩负的责任,从人员、经费等方面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责任落实和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水利基金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抓好个体私营企业水利基金的征缴工作,以确保完成今年水利基金征收任务。省政府将对各市、地政府和省地税局进行目标考核,完不成年度征收计划将相应扣减地税系统经费。省地税局也将按照《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的要求,对各市、地地税部门水利建设基金的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统计分析、报表报送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四、切实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由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规模小、任务轻,一些地方忽视或放松了征收管理工作,造成征收管理工作很不平衡。有的地方已经完成计划任务,有的地方至今仍然为空白,大部分市、地地税局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计划至今未上报省地税局,没有真正做到有费尽收。对此,各地必须抓紧年内有限的时间,按照税费并重的原则,将应缴的费足额征收,省地税局同样将严格进行考核。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基金(费)征收工作水平
  基金(费)征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和收费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迫切需要加强基金(费)征收的基础工作,各地要将加强基础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通过健全征收机制,完善基础工作,优化治费环境,逐步实现征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一是要强化费源管理。利用税收征管的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各项征费档案资料,对照社保部门提供的费源情况,逐户核实,建立重点费源监控网,及时掌握费源大户缴费进度,强化监控力度,实行分片管理,按户责任到所,责任到人。二是要规范征缴机制。实行市(县)局、分局、税务所“三级管理”体制,建立计划监控、申报征收、适时催缴“三位一体”的征缴机制。督促缴费单位自觉上门缴费,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专人受理,使征费与征税工作并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培训是做好基金(费)征收工作十分重要的环节。各地要明确宣传目标,制定宣传计划,把握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区别不同对象,通过通报征缴信息,公开曝光欠费大户,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等,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自觉缴费意识。同时,对内强化学习培训,尽快适应各项基金(费)征收工作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基金(费)征收队伍。四是要建立基金(费)征收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理顺机构、科学分工、定岗定责,到监督制约和目标考核等各个环节,强化征收管理职能,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基金(费)征收工作实行重奖重罚。五是要做好各项基金(费)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地要将各项基金(费)与税收的统计分析工作并轨,以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目前,业务科(处)仍要于每月10日前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情况(统计分析)上报省地税局。六是要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优化服务的本质就是要严格执行政策,为缴费单位提供快捷的服务。各地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窗口,与税收申报同等受理。对困难企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宣传解释工作。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电话、上门的办法,逐户到户催缴。同时,要热情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虚心学习业务,按时交流信息资料。
  基金(费)征收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理顺机构、科学分工、定岗定责,到监督制约和目标考核等各个环节,强化征收管理职能,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基金(费)征收工作实行重奖重罚。五是要做好各项基金(费)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地要将各项基金(费)与税收的统计分析工作并轨,以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目前,业务科(处)仍要于每月10日前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情况(统计分析)上报省地税局。六是要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优化服务的本质就是要严格执行政策,为缴费单位提供快捷的服务。各地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窗口,与税收申报同等受理。对困难企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宣传解释工作。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电话、上门的办法,逐户到户催缴。同时,要热情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虚心学习业务,按时交流信息资料。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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