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1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2
实施时间: 2000-8-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5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0]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我省国税系统检查证换证范围为:各级国税局稽查局从事检查、审理、执行工作和税务分局从事日常稽核的人员。
  请各市、地国税局于2000年8月30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登记制表报省局审核,原税务检查证由各市、地局负责集中缴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 国税发[2000]12 2000/10/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 川国税函[2000] 2000/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 桂地税发[2000] 2000/8/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 京国税[2000]5号 2000/1/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 浙地税稽[2000] 2000/9/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 国税发[1994]27 1995/7/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 冀地税函[2000] 2000/10/23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卷宗管理暂行办法的 哈地税发[2007] 2007/5/1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 内地税发[2000] 2000/9/25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日常税务检 湘国税函[2005] 200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