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3]18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4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8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从2004年1月1日起,加油站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和《加油站税控装置出油情况统计表》,以便于纳税申报窗口按规定进行比对。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18/11/1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东湖综保区保税展示交易有限公 武地税函[2017] 2017/3/1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税收管征问题的通 闽国税函[2004] 2004/11/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地方 北京市地方税务 2012/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加油站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2] 2002/7/1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 皖国税函[2001] 2002/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审批工作的 2012/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桂财发[2000]31 2000/1/1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3/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 渝国税发[2002] 20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