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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赣财乡[2010]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7
实施时间: 2010-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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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事关财政事业发展大局,是新形势下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工作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省厅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顺应乡镇财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高乡镇财政效能,根据财政部及我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精细理财,依托制度建设、规范程序、跟踪监管、绩效考核等手段,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的管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依法理财。乡镇财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真正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二是注重流程设计。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各地根据财政部和省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四是运用科技手段。以“金财工程”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乡镇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能
  1、预算编制精细化。各县(市、区)财政局按政策提出所属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财政所根据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目标,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预算内外收支,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行政事业类供养人员管理台帐》,在支出计划中硬化基本支出、细化公用支出、优化项目支出。
  2、预算执行精细化。乡镇财政所按月登记《预算支出指标明细表》,严格根据支出顺序、进度和实际需要,拨付各类款项并监督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月底编制《财政收支月报》;每年9至10月,根据乡镇收入与支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二)组织协调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1、“两税”征管精细化。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建立健全《“两税”征管台账》,实现“以票控税”,源头控管。同时,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相关税种的征管工作。
  2、非税收入掌控精细化。每月末坚持对乡镇所属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收费票据进行核销,严格实行财政票据按月定期结报核销制度。每月编制《非税收入明细表》,对交款单位或个人的各项信息逐一细化,使每月本乡镇非税收入的构成一目了然,促进乡镇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三)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1、专项资金管理精细化。制定《项目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专项资金工作流程表》,建立《专项资金指标台帐》,对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实行资金拨付与项目管理分离,即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行业部门管质量。坚持对项目做到指标单独管理、拨款额度控制、现场勘察监管,从项目启动、进度到竣工验收全程进行监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一卡通”资金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贴近农村、就近监管的优势,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台帐,将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民政优抚、五保户、农村低保、水库移民等一些相对长期稳定的补助对象,可在控管台账中粘贴补助对象照片。二是张榜公示。每次补贴发放必须在财政所和各行政村进行张贴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定期核查。每年定期会同有关站(所)上门走访补助对象,了解核实补助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健康情况、补贴领取情况,防止补贴资金被冒领、套取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纪律。严禁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村干部统一代领惠农补贴资金,严禁用减少农民补贴面积的办法抵扣各种费用,严禁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加强单位财务监管,健全乡镇理财机制
  1、单位财务监管精细化。取消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财务核算会计,由财政所统一设立银行账户,对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进行集中核算,实行报账制管理。每季度对各单位财务进行一次清理,严格审查各项支出报帐手续是否完备,数量、单价、金额、附件是否齐全;督促报帐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定期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帐外机动资金问题;审查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同时,寓监督于服务,推行受理一站制、业务限时制、问题提示制,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对单位不合规的收入和支出不予报账,统管会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月初5日前将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等会计报表提供给各预算单位。
  2、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精细化。利用各单位财务核算在财政所的便利,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3、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精细化。认真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加强对债权债务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分析,增强债务监控的主动性。建立债权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要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利用“乡财县代管”和“村账乡代理”平台,建立乡村偿债机制和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村两级积极化解债务。
  (五)夯实基础,提高乡镇财政服务质量
  1、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采取省市县三级投入方式,加强乡镇财政所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配备必需的硬件设备,合理设置服务岗位,搭建财政为民服务平台,提升财政为民服务水平。
  2、制度建设精细化。精细制定财政所各项工作制度,并汇编成《财政所内部管理手册》,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上墙公示各岗位职责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并设置文明监督岗和投诉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开设政策宣传栏公示财政政策及工作流程,并按要求适时更新。
  3、服务理念精细化。围绕“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宗旨,明确乡镇财政所的具体服务理念和要求,切实落实“八项服务承诺”。省厅统一编印《财政所文明服务指南》,各地要根据服务指南的要求,规范和统一财政所文明服务标准。
  4、干部队伍建设精细化。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每个财政所必须达到3人以上。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各设区市、县(市、区)每年要对财政所干部进行分期分批轮训,切实提升乡财干部实际操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乡镇财政建设经费,确保乡镇财政工作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镇财政是整个财政体系的基础层级,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是推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直接组织实施者,是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能真正落实到位的关键一环,做好做细乡镇财政工作,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进乡镇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各地财政部门以县级为单位,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现状,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乡镇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较好的地方要指导其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基础较差、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抓整改,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地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并报设区市及省厅备案。
  (三)加强督促,务求实效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制定本地区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相关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和典型引导。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把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进行考核,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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