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6]46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4
实施时间: 2006-9-28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5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要高度重视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把握要领。
  二、各局在学习文件的同时,要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和市局务虚会议精神,抓住核心问题,围绕做好税源管理这一中心工作,提出贯彻总局文件的工作思路。
  三、请各局于2006年11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市局。
  四、市局将在征询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的具体措施,并另行发文明确。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税源管理的 青政办发[2016] 2016/9/13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办法 安徽省地方税务 2013/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源管理专项调查工作中 吉国税发[2007] 2007/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管 浙国税所[2000] 2000/5/15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源管理方式有关事项 2022/1/2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行业建模”加强税源管理的通 闽国税函[2011] 2011/3/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 粤地税发[2006] 2006/11/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日常税源管理下户工作规范[试 浙地税发[2006] 0001/1/1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意见 丽政办发[2024] 2024/6/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吉林省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办法 吉地税计字[200 20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