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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10]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2-10
实施时间: 2010-2-1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207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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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是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做好统一换发许可证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部里统一要求,结合年检工作,为所有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换发许可证,对通过年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认真登记,并2010年5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认真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上报情况,确保调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周晓玲 吴传华
  电话:0551-2663181
  电子信箱:675114146@
  二○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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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10年10月14日
请问,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机制,何时开始考察,公示,还有复试内容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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