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日本居民李梅取得的股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1999]20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7-9
实施时间: 1999-7-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1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潍坊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日本国居民李梅取得的股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403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对其他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居民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比照该文件办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 沪国税际[2009] 2009/8/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国投 粤地税函[2008] 2008/4/25
关于BP亚太私人有限公司申请享受税收协定股息优惠待遇问 税总函[2015]26 2015/5/2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有关个人所得 津地税所[2002] 2002/12/1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 青国税函[2008] 2008/12/19
关于发布《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2] 2013/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 辽财税[2009]89 2009/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在基层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入股 冀地税函[2007] 2007/10/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省上市 黔地税发[2012]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