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8]25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5
实施时间: 2008-9-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0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发票管理是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发票检查,是加强税源监控,实施税收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各地在加强发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仍然存在假发票真开,真发票假开,其他票据代替发票等问题,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依据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地税字[2008]256号)要求及全区发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部署发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强化本次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效性,区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苗银柱
  副组长:云飞、乔志明、向东、张莉、白烨、王凤来、贾文廷、包清泉
  成员:贾平、高润喜、贾锐、鲁文霞、曹文仁、唐一雄、张茂、刘建国、罗吉胜、徐学玲、马庆忠、常恒峰、梁永宁
  办公室设在税收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罗吉胜
  副主任:唐一雄、鲁文霞
  二、检查范围和时限
  凡在我区境内印制、领购、使用、保管、取得地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此次检查范围。检查所属期2007年1月1日至检查目。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
  重点内容:
  (一)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一是全面清理自开票纳税人的资质。二是对自开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代开票窗口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清查。三是对不抵扣的货物运输纳税人使用发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二)税务机关窗口代开发票。一是领、用、存账目是否健全,存放是否安全。二是发票的保管、发售、填开岗位是否分岗设人。三是代开发票是否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是否存在虚开发票、开假发票。
  (三)建筑安装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发票、代开发票及服务业机打发票。一是是否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发放和填开。二是纳税人开票金额的最高限额是否按照区局《关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地税函[2007]88号)要求,制定办法、严格审批程序。 、
  (四)电信业、金融业、保险业(保险中介服务业)、有线电视、过路过桥等行业专用发票。一是以白条或其他收据代替发票收取款项的。二是继续延用废旧发票。三是以自制的收费专用章等代替发票专用章。四是税务机关是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台账。
  (五)发票承印企业。一是印制发票的防伪品要建立出人库台账并在总局指定的生产厂家订购。二是发票成品及防伪品的存放及运输是否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四防”标准,无安全隐患。三是是否有承揽印制区局、盟市局以外的非法票据。四是是否及时销毁废旧发票、作废防伪品。
  (六)发票专用章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专用章管理的通知》(内地税字[2007]168号)要求,全面推行全区统一式样的防伪发票专用章及制定管理办法。
  (七)废旧发票管理。一是对废旧发票是否进行登记造册核对无误。二是对近年来的废旧发票是否进行监销。三是是否继续延用废旧发票。
  检查方法:
  各级地税机关对上述要求检查的行业、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时间:2008年9月26日至ll月20日;各基层局组织自查,盟市局在基层局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区局将由局领导带队成立发票专项检查小组,对各盟市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此次检查分内查和外查:一是查看内部有关资料,二是随机抽查部分重点行业用票户的使用发票情况等。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发票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税务机关人员要正确认识发票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所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抽调一些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骨于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取得实效。
  (二)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发票检查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特别是货物运输企业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涉及的业务部门多,具体的认定和比对、专用发票的印制和发放、数据的采集和传送、稽查检查等各项工作,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互通信息掌握情况,便于规范和管理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的合法使用及货物运输企业的合法经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发票违章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缴税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此次货物运输企业资质、使用发票情况筛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
  (四)此次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区局要将各地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列入考核。
  (五)各盟市抽查检查结束后,请于11月1013前,将检查总结报告及《发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区局发票专项检查办公室。在此期间,各地将阶段性的检查情况以信息的形式报送。
  附:发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二O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房地产开 穗地税函[2011] 20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