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0]16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6
实施时间: 2007-3-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7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鄂(含武汉市)所属机构的营业税属省级收入。其公司总部原在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均已按规定缴入省库。现迁至武汉市后,连同其在汉所属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负责征收管理,由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稽查。汉外经营机构由所在地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二、武汉市及其所属分局,以及其他市县地方税务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挤占省级收入,凡已挤占的,应予收到本文的一个月内自行调整缴入省库。
  请按此通知执行。 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 厦地税函[2006] 2006/2/13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 浙地税发[2003] 2003/12/18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使用税控机具纳税人税收征收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2/2/2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税收 京地税票[2003] 2003/9/8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 桂地税发[2004] 2004/3/9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 藏国税发[2003] 2003/12/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 皖地税[2001]12 2001/6/5
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 陕财办库[2003] 2003/4/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鲁地税函[2003] 2003/6/12